Day: May 12, 2012

  • 賦權與社會政治參與

     

    (原文刊登於5月10日經濟日報通識版,本文標題及圖片為作者所加)
     

    在「今日香港」的「法治與社會政治參與」部份,其中一組探討問題是「香港居民對社會及政治事務的參與程度和形式受甚麼因素影響?」
      
    要回應這個問題,教科書通常會列出一系列的因素,例如社會環境、政治制度、教育、個人背景、性別等等。不過,會以概念來貫穿這些因素對社會及政治參與的影響的教科書實在不多。
     
    同學可以運動的其中一個概念是賦權(empowerment,又稱充權 )。賦權是指個人、組織或社區藉著學習、參與、合作等過程或機制等方式,從中獲得掌控自己本身相關事務的力量,以提昇個人生活、組織功能與社區生活素質(註1)。簡單來說,那是提高公民參與社會事務時的「有力感」。賦權最初是一個社會心理學的概念,後來被廣泛用於社會工作、公共行政、政治、社會運動等範疇。
     
    當同學思考市民在不同的社會和政治事件中選擇以什麼形式參與的時候,賦權可以是一個很容易應用的概念。以下是兩個例子:
     
    例子一:香港人「政治冷感」?

    今年的通識考試的其中一題是關於政治組織的,裡面的資料提到一個民意調查指四成受訪者認為沒有一個政黨最能代表和保障他們的利益,另外有一成二受訪者回答不知道。這可以解讀為某種政治上的無力感,這種無力感正正是賦權不足的例子。

    香港立法會選舉的投票率只有五成多,明顯低於其他已發展地區(通常至少都有七至八成)。公民意識不足當然是其中一個因素,但除了公民意識之外,市民覺得自己投票對於政府政策和施政方向是沒有影響的,令他們覺得投票沒有用也是原因之一。為什麼呢?

    在真正的民主社會,投票的結果往往決定了哪個政黨能夠執政,即是決定了那一屆政府的施政方向。可是在香港,因為立法會只有一半是地區直選議席,另一半是代表了不同利益集團的功能組別議席,加上議員提出私人草案和分組點票等不合乎民主原則的限制,令立法會很難影響政府政策。至於行政長官,更加不是由普選產生的,所以很多市民便覺得投票是沒有用。這是政治參與機制上的去權(depowerment,賦權的相反)。
     
    例子二:青少年的社會及政治參與度提高

    相比起十年前,現在青少年參與社會和政治事務的程度提高了。近年的事例包括網民在討論區集資刊登報章廣告表態、中學生成立組織反對國民教育(註2),甚至網民發起抗議某名牌時裝店阻止市民在台外拍照等。青少年的參與程度提高,除了是因為公民意識提高,亦很可能是因為他們愈來愈相信他們的行動有可能帶來正面效果。

    近年互聯網和社交媒體(social media,例如Facebook)在青少年社群已經十分之普及。在互聯網未普及的年代,青少年要公開發表意見的門檻十分高,而且能發揮的影響力很有限。社交媒體興起之後,任何人發表的文章、圖片、短片很可能一夜之間全城廣傳,而且有相近理念的人要互通消息和發起行動也變得更容易,這令到包括青少年在內的網民感覺自己的行動是有可能發揮影響力的,這也是賦權的一個明顯例子。


    (中學生組織反對推行國民教育的宣傳圖片)

     

    注:
    (1) 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賦權
    (2) 該組織名為「學民思潮」,成員全部是現屆中學生:http://scholarism.com/

    參考資料:

    有關賦權和社會參與的理論,同學可參考中大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洪的網頁:http://web.swk.cuhk.edu.hk/~h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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