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May 7, 2012

  • 黃洋達抵死

     

    說黃洋達抵死,是說他的節目的確十分抵死。我一直是他的長期聽眾,儘管節目中的一些觀點我未必完全同意,但還是一直追聽。今次做標題黨,是為了令多些對這個題目不感興趣(甚至真的覺得他抵死)的人click進來看我真正要說的話,而且攪個如此爛的gag,算是向專門度笑話的他致意。

    外界說黃洋達是一個怎樣的人,其實沒什麼關係。重點是他現在正在坐監。這是你、我、任何人也不想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況且,令他要坐監的判決本身就好有問題。當V煞撬門叉頸衝入會場的時候,黃洋達一早已經在場內。他只是在官員避走之後,上台發過言,就被判為與衝擊者「共同行事」(joint enterprise,簡單來說是等於犯罪者的同黨)。這種判決,很難不被理解為政治判決。

    他坐監不是因為認罪,而是為了不被剝奪參選權,那不能吃著花生說一定是為了什麼利益,因為那種犧牲我們不是人人願意做,之後換來的是名氣還是負累,還是未知之數。

    沒有認罪而坐監,出來之後,絕對應該上訴討回公道。

    就算是不認同他的理念,這一宗「共同行事」政治判決也是關乎大家的權利,因為同樣的事或許有一天會臨到似乎秋毫無犯的你身上。

     

    我一直自稱議題舖舖清,不跟隨黨派步調(事實上全部黨派我也批評過,以字數計依次序最多是土共、民主黨和人力)。政治檢控這個問題,我的立場就是這樣了。

     

  • 黨、國、民不分的思維

     

    經網友轉告,網上有這一篇《李明三:如果這就叫反猶太主義 - 假如1933年有Xanga》,那是惡攪我的一篇文章《如果這就叫麥卡錫主義》的二次創作。這位內地財經網站的特約記者李明三,把我針對共產黨的字眼模擬成三十年代納粹黨反猶的用字,尤其是代入了當時把布爾什維克革命宣傳為猶太人陰謀的說法。我只能說這種抽水,比喻不倫的地方太多,其潛台詞還是指香港人借反共來排斥內地人。

    具體來說,我的正式回應如下:

     

    1. Creative Commons授權複制的基本規舉是列明出處,網上版的複制一般會加上超連結。

    2. 中共本身是一個政黨,而它實際上是中國的統治者,它在不同的地區的地下黨活動也是有實際的文獻紀錄。那是一個政黨,不是一個民族。對於一個仍有大量地下黨員活動的政黨有懷疑,跟反猶主義是兩回事。

    3. 反對共產黨是一個政治信念,政治上的取向自由是在任何一個國家(理論上包括中國)國民的基本權利。而反猶主義其實是一種極端民族主義,那是有違戰後六十多年的普世價值觀。

    4. 的確當時納粹的宣傳指布爾什維克革命也是猶太人的陰謀*,上文把兩者混為一談,是想暗喻香港有把內地人跟共產黨等同的思維。這是比喻不倫。

    5. 我在文章中從沒把矛頭指向中國人,我的矛頭是共產黨,還有是共青團員加入政府機要核心帶來的憂慮。當然,他可以上綱上線說在內地大部份人都加入過共青團,我針對共青團就是針對內地人。相反,一些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是疑似共產黨員,那也是我文章針對的對象。

    6. 近幾年,香港愈來愈多黨、國、民不分的人,把針對共產黨的言論理解成針對他們。也許那是思想政治課教育的成功。我想,如果李明三要反駁我,會說我反共反上腦,幻想共產黨接管香港。

    共產黨有沒有接管香港,大家有眼見,新聞有報導、有不同人士的證言,辯論有沒有共產黨接管是浪費時間。不論是五毛也好,天真也好,過去六十年選擇不相信共產黨陰謀論的人的下場大家也看得見。

    7. 補充一點,把梁振英和鄭耀棠這些跟蹤中共多年的人比喻作普魯士貴族代表興登堡和社會民主黨奧托。布勞恩,相差實在太遠。當然,李明三可以反駁說當時納粹黨也宣傳他們被猶太人控制。那就回到老問題,反對一個民族跟反對一個黨是兩碼子的事。

    然後,他可以反駁,也不是直接類比,而是模擬三十年代的宣傳手法,突顯我的文章危言聳聽。不過把不能類比的東西硬套,說到尾,就是把反共變成反華的扣帽子做法。

     

     

    (圖片) 李明三在他凡文章貼了納粹黨徒反猶的圖片,我也貼一些歷史和新聞圖片,說明一下香港人為什麼不是無緣無故的反對共產黨。

     

    * 我當時的留言說「二戰前的反猶思想跟對布爾什維克的恐懼是兩回事」,那是錯誤的說法,留言時不像寫文般仔細思考,是太過粗疏。這一點我承認。